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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伙房赊消欠款经营户找谁讨要

发布时间:[2017-4-29 13:58:53]    浏览量:1102次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满庄镇养鸡户燕某某(女)与蒸馒头户田某某(女)承接了给满庄镇钛宝钛业公司伙房每天送鸡蛋和馒头的工作。伙房负责人李某某实行每天在送货记录上签字的赊销方式,在分别赊销鸡蛋款4886元和馒头款4465.9元后,负责伙房管理的李某某因故不再负责伙房并辞职回家,两户找其要钱时他以公司没给他钱为由拒付,后来更是下落不明。为此,追款无路的燕田二人多次找公司无果后,向山东齐鲁电视台求助,记者到现场后因找不到伙房管理者李某某,致使纠纷未能调解。
  几个月后,燕某某、田某某来满庄司法所咨询,工作人员受理这一起纠纷并到钛宝钛业公司调查。公司称李某某是某单位退休后返聘人员,他承包了本公司职工食堂,公司与其约定为其拨付部分工人生活补贴,由李某某自己找员工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经营户欠款,但要李某某回来结账后证实一下才行,并称实际自己已经支付李某某3万余元,已不欠李某某什么钱了。工作人员通过公司找到李某某电话并约其到司法所调解,经过落实,李某某称因和公司有账目未处理故而未能支付鸡蛋欠款4886元和馒头欠款4465.9元情况属实。李某某称已交公司财务人员查看送货记录。工作人员在查问其账目时,发现只有李某某签字,并未有公司公章或其他证明,于是告知李某某,他与公司的账目应由他本人去和公司清算,与两户无关,两户为其送货,李某某本应该支付现款,实际却并未支付,两户已经是照顾了李某某的工作。况且李某某本人又给两户打了欠条,李某某就是债务人,两户是债权人。如打官司,必将由李某某来承担责任,如拒不支付,司法所将帮助两户诉讼解决此纠纷。再说李某某是退休人员,每月有固定工资,判决后执行不成问题。随后,工作人员又找到了公司,协调公司和李某某算账,并将此告知李某某。李某某痛快的答应了归还款项,双方于2014年6月15日在司法所达成协议,李某某将4886元鸡蛋欠款和4465.9元馒头欠款如数归还两户。
  评析:这是一个符合《合同法》由买卖合同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民间较普遍存在的赊销关系。伙房虽是公司的,但经营方式为补贴性自主经营,并有李某某本人签名欠条为证,债权债务关系相当明确,责任应该由李某某个人承担,支付两户欠款。至于其和公司的账目,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依《合同法》公司与燕某某、田某某并不存在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欠款不应由公司支付。
此外,在做调解工作时,工作人员考察到纠纷涉及欠款总价不到1万元,金额不算大,如通过打官司解决,时间跨度较长,农户拖不起,因此本案适合调解解决。同时,工作人员抓住李某某有退休金的情况因势利导,并且工作人员抓住李某某心理特点,本着一种“李某某不是赖账的人,只是因为有账目纠纷而已”的态度,满足李某某心理需求,使他下了个台阶,才使该纠纷顺利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