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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案例

发布时间:[2017-4-29 14:3:47]    浏览量:1143次
  今年4月份,岱岳区房村镇鲁里村村民房某某之妻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产前检查,查出婴儿尿管堵塞,并建议其做引产手术,房某某以及家人以还有几天婴儿就要临产为由不同意引产,医院随即劝其转院,孕妇转院到市中心医院产下一带病女婴,虽院方进行了抢救,但还是没能挽回婴儿生命,婴儿两天后死亡。
  几天后,房某某及其家人认为第一人民医院在产前查出婴儿有病只劝其做引产,而不是积极治疗,将婴儿生命给耽误了,找到院方要求赔偿,院方声称自己已尽到了责任,这种状况只有引产,孕妇及家人不同意引产并导致婴儿出生后死亡,与院方无关,拒绝了房某某一家的赔偿要求,房某某在要求无果的情况下,与自己父母及亲戚一行5人到市、区上访,并打算上访到省、上北京。房某某扬言,不给个说法,就豁上自己这条命,也不能让他们好过。
  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得知情况后,介入了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员介入后,先稳住房某某一家,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咨询了有关专家,分清了各自的责任,分头到镇、到村入户做了房某某及其父母的工作,向其讲法律、讲医学上的规定,讲有关案例、讲不冷静处理所造成的危险后果。也劝说医院免去了孕妇住院的医疗费用,并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给房家适当的补助。经过调解员3天的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一起可能引起越级上访、可能激化的医疗纠纷在去医疗纠纷调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